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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樓一旦做了局部消防改造,就必須符合新的消防規范嗎?
來源:北京消防改造 時間:2025-12-25 17:08:48

老樓進行局部消防改造是否必須符合新消防規范,需結合具體場景和法規要求綜合判定,核心邏輯如下:
一、強制適用新規范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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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安全與法規更新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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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間距、疏散通道、消防車通道:如江蘇省要求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必須符合現行占用禁令,增設電動車集中充電設施;北京市規定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坡度不應大于10%,長度超過40米的盡頭式消防車道需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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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設施性能標準:滅火器維修周期按GA 95-2015執行(干粉“5+2”模式,水基型“3+1”模式);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需持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,即使原設計未明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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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施更換與升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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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壞的消防設施(如噴淋系統、報警器)更換時,必須采用符合新標準的產品。例如,寧夏要求老舊建筑維保時納入物聯網監控系統,即使原設計未包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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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專項改造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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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入政府改造項目的老舊建筑(如江蘇省消防隱患突出小區),需全面升級至新標準,包括增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防排煙設施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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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可保留原設計標準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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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改造部分的原設計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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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肅省、北京市規定,未改建或改造的既有建筑,其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可參照原設計、施工規范的技術參數和聯動方式執行(如消防供配電系統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布局),但需定期進行壓力測試和物聯網監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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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建筑與工業遺產的特殊保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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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、北京等地要求歷史建筑改造遵循“小干預”原則,采用可逆性消防設施(如無線煙感探測器、移動式消防水箱),禁止鉆孔破壞歷史構件。例如,上海市1912年前磚木結構建筑強制要求設置獨立式感煙報警裝置,但需通過文物主管部門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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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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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立即改造的設施(如結構限制無法擴建消防水池),需通過風險評估并制定應急預案,報備消防部門。例如,廣州市審計局通過共享毗鄰建筑的消防水池滿足新標準,既避免獨立施工風險,又節約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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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地區差異與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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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三里屯太古里北區通過增加疏散樓梯、優化疏散路徑、調整加熱方式等措施,解決地下疏散寬度不足、防火分區劃分問題,入選住建部典型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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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制定《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筑消防技術標準》,要求改造前進行專項火災風險評估,裝飾材料需達B1級阻燃標準,木構件涂刷透明防火涂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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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夏: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需將新標準技術要求(如物聯網監控)納入維保范圍,即使原設計未包含。
四、法規依據與執行邏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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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消防法》第十六條:所有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需進行一次全面檢測,依據現行標準(如GB 25201、XF 50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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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標準:如DB62/T 4727-2023(甘肅)、DB11/T 3035-2023(北京)明確,未改造部分可維持原設計,但涉及生命安全或法規更新的內容必須按新標準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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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化營商環境政策:北京市消防救援局規定,未進行裝修改造或無需增設消防設施的既有建筑,不得依據新標準責令整改或處罰,避免“一刀切”執法。
結論:老樓局部消防改造并非必須完全符合所有新規范,而是根據改造內容、建筑類型、地區規定及法規更新情況分情況適用。核心原則是“生命安全優先、歷史保護兼顧、風險可控可改”,通過強制條款、設施升級、風險評估、特殊保護等手段,在保障安全的同時平衡歷史價值與改造成本。

